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原则有: 1、自愿调解。司法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 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法官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司法调解自愿原则。 2、依法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 3、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
可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 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医疗过错赔偿证据主要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其他可以证明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 一、鉴定的提起: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鉴定的受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 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是: 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等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 4、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6、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
医疗纠纷鉴定费用的计算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的,按首次鉴定每例2200元,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 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鉴定每例1700元/,省级鉴定每例2200元收取。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 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
一级医疗事故纠纷应该索要的赔偿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已发生医疗费用加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时间乘收入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住院时间乘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乘陪护人数乘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等于伤残等级乘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
医疗纠纷协商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就医疗纠纷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通常是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进行交涉、谈判、达成协议。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第六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从事
医疗纠纷调解诉讼时效是一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