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还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跨境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 第二、借条和欠条它们产生的原因不同。 第三、借条和欠条在法律证明力上不同。 第四、在诉讼时效上两者不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民间借贷也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就是无效的借贷。
欠款人坐牢了: 1、欠款人自己偿还 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2、向其配偶索要 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其配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民间私人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但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超过限定标准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
法律关于夫妻债务的条文有:《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 1、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2、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问题; 3、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通过假离婚躲避债务不会被处罚,但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对于写了还款日期的借条,到期不还的,借条是还有效的,期限为三年;对于没有写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那天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