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夫妻债权债务的具体通知解释是: 1、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原则。 2、保障未具名举债夫妻一方的诉讼权利。 3、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 4、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 5、把握不同阶段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 6、保护被执行夫妻双方基本生存权益不受影响。 7、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在该范围内即是合理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在该范围内即是合理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了。 对于欠条上未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的起点如何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意见认为: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 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债权人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后
借贷利息的规定,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具体规定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封的时间也不一样,而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
民间借贷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 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配偶的赌债离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需要一方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
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