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2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 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在24%以内(包含本数)受法律保护。 该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换句话说,法院支持24
欠债实在无力偿还的是民事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能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贷2000到手1400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属于砍头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不准砍头息。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就规定了,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17年12月8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贷借1600到账1280不合法,属于砍头息,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不准砍头息。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就规定了,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17年12月8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排查综合
《民法总则》没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只有关于家庭财产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家庭必然包含夫妻,家庭财产必然包含夫妻财产。因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
欠款人找不到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如果债务人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没有还款日期欠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