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量还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1)如果贷款机构或者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的,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 (3)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
一般借钱给别人打借条好。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
1、票面信息不同。现金支票需要公司背书,而转账支票不需要本公司背书,现金支票的收款人和盖财务账上的是一样的,而转账支票的收款人是需要开给另一方的收款人。 2、功能不同。现金支票只用于支取现金(限开户行);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 3、收款人不同。现金支票的收款人应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可以是对方单位名
欠条还是借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适用。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1)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逾期不还,信用报告就会留上污点,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申请贷款,就是难上加难。因为蝇头小利,错失自己的信用财富,其实非常是得不偿失。 (3)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
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
欠条的截图有效,但是需要其他的证据进行证明。没有欠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欠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债权人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自认的
银行账户冻结是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保全财产,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 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
1、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欠债还钱被中国人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时因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故意逃避债务等原因使得债权人仅凭一己之力难以顺利要回欠款。 2、向法院求助又面临成本高、周期长、执行难的问题,于是讨债公司便有了存活的市场。然而讨债公司进行讨债业务,却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 3、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资金融通行为。 其后果包括: 对于放贷人而言: 1、放贷人数众多,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非法占有他人财务为目的,以胁迫欺诈的手段进行的高利贷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现实中一些人为了掩盖高利贷的行为,假借投资的名义向个人或企业放高利贷,并且违法所得额较大的,将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借款人而言: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
私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在这里私人指的就是民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