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有: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有以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有以下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 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 1、存在纠纷的土地。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 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的承包协议,那么就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 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 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 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 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四荒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如果是自己开垦的荒山,要想确权,还得看村集体内其他成员同意与否,同意即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并纳入确权,不同意则只进行备注登记,不发确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关于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
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环县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片区补偿标准:旱地:47466元/亩。 二类片区补偿标准:旱地:36325元/亩。 三类片区补偿标准:旱地:21660元/亩。 四类片区补偿标准:旱地:12019元/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证分为以下三种,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