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是主要是指《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保护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保护期限届满,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一)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作了明确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即使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而作品的发表权,因其是著作财产权产生的前提,如果受永久保护,恐怕不利于作品的利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故发
商标撤销的程序: 1、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5、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撤销的的条件: 1、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被撤销;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程序: 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分别送交工商局商标处存查,并由许可人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查,应当提供下列书件: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三)双方的营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许可使
买音乐版权就是购买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
假冒专利罪的管辖法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者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受理上述后三类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需要由著作权行使,如果要帮别人维护的,需要取得其本人的委托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
续展期内的注册商标会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的,商标专用权连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 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授权方式分为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授权 2、排他使用许可授权 3、普通授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
专利审查答复需要2到3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