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也就是说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某单个国家取得的商标权利只能在该国内部获得保护,其他国家不当然承认其权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63条,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
应注意下列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4.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
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是: 1、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 这是指驰名商标的独占权,不是一般法律意义的商标专用权,而是超越本国范围、在世界各国(至少是巴黎公约成员国)都得保护的垄断权。 2、超越先申请原则的注册权。 除美国等几个少数国家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外国人申请的,还享有六个月的优先权,即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授予最先申请者。 3、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法》第六条,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法律
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变更程序大约的时间为6个月。 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续展程序大约的时间为6个月。 商标变更的方式: 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因提交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商标信息错误
认定驰名商标符合以下条件: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侵犯商标权承担的民事责任为: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
版权纠纷责任的认定是: 1、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2、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 【法律依据】 根据《著作权法》第七条,国
商标侵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 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4、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5、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规定有: 1、对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如果对方的注册是出于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 2、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