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实践中,主要的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的,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解决: (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
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除了应当包含《合同法》第十二条以及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条款外,还应当注意以下条款: 1、竣工日期及房屋的交付时间。 2、详细约定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3、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的,印花税只对卖出方征收。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
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从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的主体。 2、房屋的本身。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4、登记备案情况。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交钥匙不能算是正式交房。交钥匙与交房区别:交钥匙是交房的一部分内容,交钥匙只是有进入此房的通行证。交房是房产归属权的问题,包括房产证和房权等。交钥匙和交房是表面 和本质的区别。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书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有户无房安置规定有:对于无房户,在遇有拆迁时要由国家减免部分税费,开发商不得盈利,个人出建筑成本,由开发商为无房户代建房屋。 无房户的标准是有住房在但无照或不是自己房屋,在居住地有户口本,并且人要长期在此居住。 对有户无房的人,应该由政府拨付财政资金或者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救济,例如让这些人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居住的问题。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合同无效需要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来确认: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情形,就是合同无效的情形。
自然人、法人。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产权关系明确可以卖。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般解决房产纠纷满足仲裁的条件是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的,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有仲裁权的第三者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手段。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