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流程如下: 一、购房者认购。 二、购房者交定金。 三、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 四、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 五、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 六、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 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过户流程如下: 1、进入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 4、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之前需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就需要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
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商品房的质量存在问题。 2、商品房的实际交付面积与双方约定的面积不符。 3、商品房套型误差过大。 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5、开发商迟延交付商品房。如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商品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商品房,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6、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7、非因购房者原因未能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
购房合同中后果很严重的违约情况如下: 1、先期违约的根本违约。 2、迟延履行所致的根本违约。 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4、履行不能的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购房合同中后果很严重的违约情况如下: 1、先期违约的根本违约。 2、迟延履行所致的根本违约。 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4、履行不能的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收毛坯房要重视的验房标准: 1、房屋的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以及雨罩的外饰面应该都是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 2、所有的公共地方、公共设计以及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以及电器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都应该按照施工要求全部装修完毕,并且应该是测试合格的。 3、各种管道应该进行通水、试压以及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要确保没有问题。 4、屋面的工程项目应
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但是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产证上一人未签字的居间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居间买卖双方明知另一个共有人可能不同意的情况下,仍然签订居间合同的,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因中介而产生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先买受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请求权是指先买受人可以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先买受人权益为由,主张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但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应由先买受人承担。
商品房网签合同丢失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