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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谁承担

公司法务 2023-04-15 10:05 标签: 公司营业

一、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谁承担

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公司申请注销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之前,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所以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需要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承担。

二、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不同意解散如何解决?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不同意解散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议,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超过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的,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2)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徐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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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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