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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迫他人出具借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3-08-07 10:39 标签: 犯罪

行为人强迫他人出具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综合考虑行为是否具有合理依据,是否超出权利范围等。

对于仅仅以威胁、恐吓手段要求被害人出具借条,而未因此获得财物的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未遂进行定罪处罚。

1、行为人基于正当的债权,以威胁、恐吓方式强迫他人出具借条的,只要债权存在法律上的根据,且在合理的权利范围内的;

则说明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实质上被害人财产法益也未遭受侵害,所以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

2、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向被害人出借借款后,往往因为被害人无力偿还,行为人随即以威胁方式要求被害人家属为其出具借据;

而对于该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注意判断被害人家属愿意出具借据的原因,如若并非是基于恐惧心理而被迫出具的,则不宜认定该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3、行为人为实现权利而采用威胁、恐吓手段索要债务的,其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仅要看权利是否具有正当性,还需要注意其是否在正当权利范围之内。

只有在正当的债权范围之内,行为人索取财物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行使正当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蒯易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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