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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刑事辩护 2023-11-11 10:37 标签: 开设赌场罪

一、开设赌场罪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一般开设赌场罪既遂是如何判刑的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有:

1、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鹏程律师

高鹏程律师

上海市沪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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