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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4-02-19 09:52 标签: 醉驾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还在进行,取保候审人要保证随传随到,遵守法定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待案件开庭宣判。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孙怀香律师

孙怀香律师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近几年在学习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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