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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 2024-02-24 11:25 标签: 离婚

离婚的程序如下:

1.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用的分担;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2.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对双方进行询问。

3. 经审查,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条件如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协议。

4.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5. 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汪祖伟律师

汪祖伟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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