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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让看孩子可不可以起诉

婚姻家庭 2024-02-29 11:15 标签: 离婚 起诉

离婚后,如果女方不让你看孩子,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具体来说,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女方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你先尝试与女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探望安排。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判决书、协议书、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探望权受到了侵犯。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探望权时应当以子女的身心健康为重,如果探望行为可能会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人民法院可能会依法中止探望。因此,在行使探望权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子女的意愿和感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邓青青律师

邓青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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