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给异性转账,妻子有权追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大额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婚外异性,是无效的赠与行为。婚外异性在明知丈夫有配偶的情况下仍接受金钱赠与,不能认定为善意的合法取得,应当全额返还。所以,妻子有权追回丈夫婚内给异性的转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2-06 14:39
离婚生活费的主张需严格遵循“生活困难”的法定条件,双方应优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需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决。男方是否需支付,最终取决于女方的实际生活状况及男方的经济能力。
2026-02-06 09:43
一、收集“感情破裂”的间接证据
分居证明
若已分居满2年(或感情不和分居满1年),可作为《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的判决离婚情形。需提供租房合同、社区证明、亲友证言等证据。
家庭责任缺失记录
如对方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拒绝支付家庭开支的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等。
沟通记录
保留协商离婚被拒的录音、短信、微信等,证明对方拖延离婚的主观恶意。
2026-02-06 09:04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但需严格依照程序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结论
离婚开庭时可以申请缺席判决离婚,但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被告下落不明且公告送达传票后仍未到庭。
2026-02-05 15:15
2026-02-05 15:09
起诉离婚未判离后,协议离婚是高效且自主性强的选择,但需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全面。若协商中涉及复杂财产或抚养权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起草协议,或通过调解组织介入协商,降低后续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