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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残疾人,能否申请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7-02 08:45 标签: 申请离婚

夫妻一方是残疾人,可以申请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法律条款并未将残疾人排除在离婚申请人的范围之外。因此,残疾人作为夫妻一方,有权要求离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包括离婚的权利。所以,残疾人可以申请离婚,且其离婚权利受法律保护。

在具体操作上,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蔡红志律师

蔡红志律师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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