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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吐口水可以定为寻衅滋事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7-09 08:37 标签: 寻衅滋事罪

相互吐口水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并非一定。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境和行为的严重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在相互吐口水的情境中,如果这种行为是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那么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然而,如果吐口水行为并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那么可能只会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郑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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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千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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