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质押是否影响并购重组
股权质押不会影响并购重组,关于股权质押,是不影响重组。
投资者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即便解除股权质押,也不会影响企业股权的重组事宜。
此外,股权重组的基本形式,分为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2、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二、小企业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
处理原则有以下四点: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026-01-17 14:46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合法性、合理性要件,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整。
2026-01-16 14:38
诉讼离婚耗时受证据充分性、法院排期等因素影响,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普通程序通常需要6个月左右。首次起诉未判决离婚的,无新情况需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026-01-15 15:48
结论前置:若对已签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复核申请、民事诉讼或信访等法定途径维权,但需严格遵循时限要求并充分举证。
一、复核程序(核心救济途径)
1. 申请条件与时限
需在认定书送达后3日内(含签收当日)提出书面申请,超期则丧失复核权利。
注意:签字不等于放弃异议权,不影响申请复核。
2026-01-14 09:26
一、立案阶段(7日内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会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材料不齐全:法院可要求补充材料(补充期限通常为5日),补正后符合条件的仍需在7日内立案。
2026-01-1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