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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自书遗嘱有一人手写另一人签字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4-08-02 08:44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自书遗嘱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遗赠行为是否有效时,我们必须考虑到自书遗嘱的问题。

如果某一方仅仅是在另一方所撰写的遗嘱文件上进行了签署,那么这份遗嘱的效力就有可能引发争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文,并且需要签名以及注明日期。

换句话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对遗嘱内容表示赞同,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应该分别独立地完成遗嘱的书写工作。

如果其中一方代替另一方完成了遗嘱的书写,而另一方只是简单地在文件上签了字,这种情况很可能并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从而导致遗嘱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黄笃敏律师

黄笃敏律师

山东泺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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