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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还可以上诉吗

刑事辩护 2024-08-20 09:22 标签: 认罪认罚 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仍然享有上诉的权利。

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行为,这可以从实体上和程序上获得从宽处理。然而,认罪认罚并不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上诉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用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

在认罪认罚后,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认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杨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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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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