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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可以撇清给一个人吗

婚姻家庭 2024-08-28 08:53 标签: 夫妻离婚 债务

夫妻离婚债务并不能简单地撇清给一个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意味着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需要共同面对并解决债务问题。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虽然法律规定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人民法院确认,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然而,这样的协议并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此外,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应由该个人负责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此债务。个人债务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资助或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孙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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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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