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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能登记结婚用吗

婚姻家庭 2024-09-06 09:33 标签: 离婚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可以用于登记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一旦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表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当事人可以凭借该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再婚登记时,除了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这些证件是证明个人身份和婚姻状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不得由他人代理。

因此,如果您持有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并且符合再婚登记的其他条件,您可以凭借该判决书和其他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张开琴律师

张开琴律师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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