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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是否有单位犯罪

刑事辩护 2024-09-29 09:18 标签: 单位犯罪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况。

虽然提供的法律知识中没有直接提及单位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般原则,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中,如果单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那么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可能构成犯罪。此时,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本身,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作为单位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张道威律师

张道威律师

河南正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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