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纠缠女员工,如果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算性骚扰。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包括:受害者并未公开表达同意或主动参与某种特定活动,行为实施方滥用权力强行实施。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仅限于言语、文字、图像以及肢体动作等方面。例如,使用下流语言挑逗受害者、分享个人的性经验、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作品,或者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留言等方式传递带有性骚扰色彩的文字信息,甚至向受害者展示或传送淫秽、色情或具有性骚扰暗示的图片或影像资料,以及在公共场合做出有可能被视为性骚扰行为的肢体接触等。
如果老板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员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老板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同时,单位也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接受投诉处理、展开调查以及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防止和制止利用职务权力、上下级关系等因素实施性骚扰的现象发生。如果老板的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如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员工进行猥亵行为,那么老板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如果老板在公共场合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其刑期可能会更长。
因此,老板纠缠女员工,如果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建议受害者及时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报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