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废弃电缆的罪名认定需分两步:
第一步定性:判断电缆是否属于“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若属于,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更重);若已废弃且无电力属性,则按盗窃罪处理。
第二步定量:若构成盗窃罪,需根据电缆价值(需专业评估)确定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最终决定量刑幅度。
一、罪名认定的核心依据1. 电缆性质决定罪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情形(《刑法》第118条、第119条):
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尚未报废、仍接入电网或备用状态的电缆)
盗窃的电缆属于
- 即使电缆表面“废弃”,但实际仍属于电力系统组成部分(如电力公司未正式报废、仍承担供电功能的电缆);- 法律后果: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犯罪,量刑起点为3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死刑。构成盗窃罪的情形(《刑法》第264条):
电缆已完全废弃且脱离电力系统(如电力公司已注销登记、彻底拆除的电缆);
- 法律后果:根据盗窃金额和情节量刑,数额较大(1000-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徒刑,数额特别巨大(30-50万元以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2. 实务中的关键争议点如何证明电缆“正在使用”:
- 电力公司提供的产权证明、设备登记记录;- 电缆是否仍通电或具备通电条件(如备用线路); - 盗窃行为是否导致停电、电路故障等危害后果。例外情形:
- 若盗窃的废弃电缆属于**通讯电缆**(如案例中的解某某案),因其不属于电力设备,通常直接按盗窃罪处理。二、电缆价值的认定规则1. 评估方法与标准专业机构评估:由物价部门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按市场回收价评估电缆价值(如铜芯重量×当日废铜价格);
跨地区作案的特殊规则:
- 若盗窃地点不明,按**受理案件所在地**的数额标准认定(如北京“数额较大”起点为2000元,上海为1000元);违禁品处理:若电缆本身是违禁品(如军用电缆),仍需按盗窃罪定罪,但量刑时考虑其特殊危害性。
2. 数额对应的量刑档次一般标准(需结合各省细则):
- 数额较大:1000-3000元 → 3年以下徒刑;
特殊情节加重处罚:
- 多次盗窃、破坏性盗窃(如切割电缆导致修复成本远高于电缆价值)、组织团伙作案等,可在原量刑基础上提升一档。三、典型案例辅助说明案例:解某某、常某某盗窃通讯电缆案案情:二人多次伪装成电信工作人员盗窃通讯电缆,销赃后电缆鉴定价值11782元。
法院认定:
- 通讯电缆不属于电力设备,直接按盗窃罪处理;- 价值1.1万元属“数额较大”,基准刑为1年;- 解某某因**违背认罪认罚承诺**(签署具结书后反悔),二审取消从宽待遇,改判1年6个月。启示:
- 认罪认罚可降低刑期10%-30%,但签署后反悔将加重处罚;- 电缆性质(电力/通讯)直接影响罪名选择。四、风险防范建议对行为人的提示:
盗窃前务必确认电缆性质(可观察周边是否有电力警示标志、询问产权单位);
避免破坏性手段盗窃,防止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
对家属的应对策略:
委托律师调取电缆权属证明、鉴定报告,重点质疑“是否属于电力设备”;
若构成盗窃罪,争取通过退赃、赔偿修复费用降低涉案金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破坏电力设备罪);
《刑法》第264条(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