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如侮辱、诽谤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报案人(自诉人)有权在立案后撤回告诉,从而导致案件撤回。
若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需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主动追究的犯罪),报案人不能直接撤案,但司法机关可基于以下情形主动撤案:
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参考案例2中,李某某因肢体冲突致人轻伤二级,但公安机关最终认定“情节显著轻微”而撤销案件。
(2023)豫0311行初130号
参考案例9中,双方互殴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对部分当事人行政处罚后未追究刑事责任。
(2020)鲁0202行初171号
若经调查认定行为不构成犯罪(如轻微肢体冲突仅造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可依据《刑事诉讼法》撤销案件。
案例参考:
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若证据无法证明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可依法撤案。例如,参考案例6中,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撤销非法拘禁案立案。
(2019)渝01行终159号
其他法定情形:
如犯罪嫌疑人死亡、超过追诉时效等(详见法律知识部分)。
三、行政案件:报案人不可直接撤案,但可能终止处理若案件属于行政案件(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报案人通常不能直接撤案,但公安机关可依据以下情况处理:
行为轻微或已调解:
参考案例8中,孙志伟寻衅滋事行为被认定情节轻微,最终仅行政处罚未追究刑责。
(2019)沪0112行初1100号
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如轻微口角未造成后果),公安机关可不予行政处罚或终止调查。
案例参考:
当事人达成和解:
若双方达成赔偿或谅解,公安机关可能不再处罚。例如,参考案例9中,双方均有互殴行为,最终通过行政处罚解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