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步骤:
双方就价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价格调整的金额、生效时间、调整原因(如成本增加、市场变化等);
补充协议需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2. 依据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前提条件:
若原合同已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政策调整等),可直接依据条款调整价格。
示例条款:
"若原材料价格涨幅超过5%,合同总价按比例相应调整。"
3. 情势变更原则(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适用情形: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政策突变、自然灾害导致成本暴涨),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价格
向对方提出协商请求,并说明情势变更的客观原因;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合同价格。
4. 违约与索赔(非推荐方式)风险提示:
若单方面涨价且未经对方同意,可能构成违约,导致对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建议:
避免单方面变更价格,需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解决。
所有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口头协议难以举证且法律效力有限。
例外情况:若对方已通过行为(如接受涨价后的付款)默认同意,可能视为事实上的变更,但风险较高。
2. 保留证据在协商过程中,需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
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主张调整,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客观变化(如成本上涨的发票、政策文件等)。
3. 争议解决条款若协商失败,需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或仲裁)处理。
4. 行业特殊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可调整价款。
政府采购合同: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一般需经审批程序。
三、法律风险提示单方涨价的风险:
对方可能拒绝履行,并追究违约责任;
若起诉至法院,单方涨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情势变更的适用限制:
需证明变化是“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事件;
不能简单以市场波动或经营困难为由主张。
补充协议的完整性:
补充协议需明确调整后的价格、生效时间、履行方式等细节,避免歧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6-09-18 11:5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该条款仅要求当事人完成“盖章”这一形式要件,并未强制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同一种印章(必须都盖公章或都盖合同章)。
2026-09-17 09:34
针对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则界定,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9-16 10:32
2026-09-16 10:01
阴阳合同的核心目的一般是通过签订两份金额不同的合同,虚报交易价格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效力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用于避税的阴合同因为违反税收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后续如果发生交易纠纷,你的权益也无法基于无效合同得到保障。
税收征管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金额达到刑事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执业规范层面: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本)》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如果中介配合签订阴阳合同,反而属于违规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
2026-09-16 09:52
仅单方偷偷修改、未实际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履行,不直接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则,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单方偷偷修改的内容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合同仍然合法有效。只要对方没有违反原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暂时不构成违约。
对方按照偷偷修改后的内容履行合同,或者拒绝按原合同履行,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对方以私自修改的内容为借口不履行原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内容不符合原合同约定,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明确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