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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咋办

婚姻家庭 2025-06-12 11:44 标签: 起诉离婚 被告不同意 咋办
一、诉讼离婚流程1. 提起诉讼

第一步:准备材料

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如有)或婚姻关系证明(如无结婚证,可提供档案记录、子女出生证明等);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出轨证据、调解记录等);

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相关材料(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

第二步: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受理与调解

法院审查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会通知被告应诉。

法院会组织调解程序,若双方达成一致,可出具调解书;若调解失败,则进入审理程序。

3. 法庭审理

举证质证:双方提交证据并质证,法院审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

庭审辩论:围绕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展开辩论。

被告不出庭的处理

若被告经合法传唤(如电话、短信、邮寄传票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需确保传唤程序合法,否则被告可申请再审。

4. 法院判决

第一次起诉
若法院认为感情未完全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并给予 6个月冷静期

冷静期后再次起诉:若原告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直接判离的情形
若存在家暴、重婚、分居满2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一次判决离婚。

二、关键注意事项1. 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常见证据

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家暴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

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

赌博、吸毒的行政处罚记录;

婚姻关系破裂的证人证言;

法院调解笔录(曾调解未果)。

2. 财产与子女问题

财产分割: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2周岁以上综合考量双方条件;8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

3. 被告恶意拖延的应对

被告拒不到庭:确保法院已合法送达传票,必要时申请公告送达(60日)。

被告转移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

虚假陈述或证据造假:及时向法院提交反证,并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陈亚坤律师

陈亚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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