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管制是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5-06-13 11:52 标签: 管制 刑事责任

结论:管制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具有强制性和惩罚性,表明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

一、管制在刑罚体系中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国刑罚的主刑包括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作为主刑中最轻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部分自由的刑罚措施。其核心特点为: 

刑事责任的体现:管制通过限制自由的方式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本质上属于刑罚而非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如盗窃数额较小、故意伤害情节轻微等)。

二、管制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构成要件

被判处管制的前提是行为已构成犯罪,需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

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确定是否适用管制。

执行方式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无需监禁,但需遵守 《刑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集会等特定权利;

离开居住地或迁居需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执行期间接受 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教育。

三、违反管制规定的法律后果

一般违规行为

如未按规定报告活动、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由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如多次违规),可能被撤销管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违反禁止令的严重后果

若法院在判决中附加了禁止令(如禁止接触被害人),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如三次以上违反),可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撤销禁止令并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闫启燕律师

闫启燕律师

山西民泽智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