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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不起诉结案要多久才能开庭

刑事辩护 2025-07-10 11:02 标签: 认罪 不起诉 结案 开庭

认罪后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将直接终止,不会进入开庭审理环节;但若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后重新起诉,则开庭时间需根据侦查及审查进度确定(通常需数月至数月以上)。

详细解答

一、认罪与不起诉的关系

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

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通常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但认罪认罚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起诉。即使认罪,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不会移送法院,自然也不存在后续开庭审理环节。

二、例外情形:补充侦查后的重新起诉

若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二次,每次1个月内完成),可能出现以下两种结果:

补充侦查后仍不起诉

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彻底终结。

补充侦查后重新起诉

若补充新证据后检察院重新起诉,则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此时开庭时间需结合以下因素:

审查起诉期限: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一般1个月,可延长15日);

法院审理程序:普通程序(2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20日内审结)、速裁程序(10日内审结);

案件复杂程度:重大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3个月以上。

典型时间范围:从重新起诉到开庭,通常需1-3个月,复杂案件可能更久。

三、实务建议

查询案件状态:直接联系检察院或法院,确认是否为最终不起诉决定,或是否进入补充侦查程序。

法律救济途径:若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被害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限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宋黎明律师

宋黎明律师

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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