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流水30多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有自首情节,结合退赃退赔等其他从轻情节,刑期可能降至一年左右有期徒刑甚至拘役,并有机会争取缓刑。
法律分析一、量刑基准流水金额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流水30万已远超标准(《刑法》第287条之二)。
法定刑范围
原则上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自首的影响从宽幅度
自首可减少基准刑的20%-40%,若犯罪较轻(如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进一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
实务案例参考
案例1:李某提供银行卡流水35万元,自首后退赔,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例2:张某流水32万元,自首且系初犯,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
三、其他关键量刑因素退赃退赔与谅解
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减少刑期10%-30%。
主观明知程度
若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如多次提醒仍参与),可能加重处罚。
犯罪参与程度
仅提供银行卡但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主观恶性和危害性较低,量刑更轻。
实务建议主动配合调查
如实供述银行卡来源、提供对象等细节,避免隐瞒加重责任。
争取从宽情节
尽快退赃退赔并签署谅解书;若有立功线索(如揭发同案犯),及时提交。
专业辩护方向
质疑流水金额:主张实际涉案金额或违法所得低于指控(如剔除合法转账部分)。
主观明知抗辩:若无明确证据证明“明知他人犯罪”,可主张缺乏犯罪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帮信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情节严重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3条(自首从宽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