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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25-07-25 14:14 标签: 合同 法人 签字

合同仅有法人签字而未加盖公章的,通常有效,但需结合合同条款、签字人权限及履行行为综合判断。若合同未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生效且不存在欺诈、越权等情形,法人签字即视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三者效力等同;

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付款、交付货物)且对方接受,即使未签字盖章,合同仍成立。

因此,法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已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求,无需额外加盖公章。

特殊情形下的效力风险

约定生效条件:若合同明确约定“需签字并盖章生效”,则仅有法人签字未盖章时不生效;

越权签字:若法人超越职权范围签署合同,且相对方明知或应知其越权,合同可能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意思表示瑕疵:若签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规则

案例参考:海南晟蛮牛科技集团案件中,法院认定合同虽非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加盖公章即有效,表明形式要件优先;

履行推定:若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如支付款项、接收货物),即使未盖章,法院通常认定合同有效。

处理建议

合同条款审查

确认合同是否附加“盖章生效”条款,避免因形式瑕疵引发争议;

明确法人签字权限,要求其提供授权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风险防范措施

注重履行证据:保留付款凭证、交货记录、沟通函件等,佐证合同实际履行;

补充确认:若合同效力存疑,可通过补充协议或书面函件明确效力。

争议解决路径

协商优先:与对方协商补签或补充盖章;

诉讼应对:若合同效力受质疑,可主张已成立生效(需提交签字真实性证明、履行证据等)。

注意事项

表见代理风险:若非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构成表见代理(如长期合作中由特定人员签约),合同仍有效;

争议管辖: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的,默认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公章管理:企业应严格管控公章使用,避免“公章效力”与“签字效力”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王建阳律师

王建阳律师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案件辩护;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诉和再审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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