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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会导致合同中止履行吗

合同纠纷 2025-07-31 16:06 标签: 提起诉讼 会导致 合同中止履行


一、合同中止履行的法定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以下情形可主张中止履行: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资不抵债、破产风险);

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对方丧失商业信誉(如多次违约、欺诈);

其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如重大诉讼导致资产冻结)。

示例:买卖合同中,买方发现卖方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可中止付款并要求担保。

二、提起诉讼与合同履行的关系

一般情况:诉讼仅为争议解决途径,诉讼期间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若一方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另一方不得以诉讼为由直接中止履行。

特殊情形:若诉讼中主张不安抗辩权并符合法定条件,可合法中止履行。

证据要求:需提供对方履约能力恶化的直接证据(如财务报表、司法文书)。

通知义务:中止履行后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三、合同中止的法律后果

恢复履行:若对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约能力,中止方应继续履行;

解除合同:若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能力且未提供担保,中止方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违约责任:无合法理由擅自中止履行,需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四、实务建议

合同约定优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导致中止履行”条款,但需确保条款合法有效;

证据收集:发现对方存在履约风险时,及时保存经营异常、财产转移等证据;

诉讼策略:若需中止履行,可在诉讼中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或主张不安抗辩权;

时效管理: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避免因超期丧失胜诉权。

案例参考:某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受让人举证转让人将同一矿业权转让给第三人,法院支持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中止付款义务(《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第九条)。 

总结:合同是否因诉讼中止履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或合同特别约定。诉讼本身不改变履约义务,但可结合法定权利(如不安抗辩权)及诉讼策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丁娟律师

丁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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