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以下情形可主张中止履行: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资不抵债、破产风险);
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对方丧失商业信誉(如多次违约、欺诈);
其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如重大诉讼导致资产冻结)。
示例:买卖合同中,买方发现卖方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可中止付款并要求担保。
二、提起诉讼与合同履行的关系一般情况:诉讼仅为争议解决途径,诉讼期间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若一方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另一方不得以诉讼为由直接中止履行。
特殊情形:若诉讼中主张不安抗辩权并符合法定条件,可合法中止履行。
证据要求:需提供对方履约能力恶化的直接证据(如财务报表、司法文书)。
通知义务:中止履行后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三、合同中止的法律后果恢复履行:若对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约能力,中止方应继续履行;
解除合同:若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能力且未提供担保,中止方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违约责任:无合法理由擅自中止履行,需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四、实务建议合同约定优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导致中止履行”条款,但需确保条款合法有效;
证据收集:发现对方存在履约风险时,及时保存经营异常、财产转移等证据;
诉讼策略:若需中止履行,可在诉讼中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或主张不安抗辩权;
时效管理: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避免因超期丧失胜诉权。
案例参考:某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受让人举证转让人将同一矿业权转让给第三人,法院支持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中止付款义务(《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第九条)。
总结:合同是否因诉讼中止履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或合同特别约定。诉讼本身不改变履约义务,但可结合法定权利(如不安抗辩权)及诉讼策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