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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理标准是如何的

刑事辩护 2025-08-16 10:43 标签: 宣传传销活动罪 既遂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宣传传销活动的行为在特定情形下会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处理标准如下:

一、结论

宣传传销活动若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既遂的,最低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未单独设立“宣传传销活动罪”,但宣传行为可能作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予以处罚。

二、构成要件与认定标准

客观行为

需符合传销活动的本质特征:

以推销商品、服务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以获得加入资格;

形成层级结构,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通过引诱、胁迫等手段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宣传行为必须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直接相关(如发展人员、扩大层级)。

主体范围

仅追究组织者、领导者多次诱骗、胁迫他人参与的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

一般参与者(普通会员)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标准

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传销组织层级达三级以上

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人员累计达30人以上

造成参与者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

利用暴力、胁迫手段或涉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量刑标准

基本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加重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注意事项

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分

未达到追诉标准的传销活动(如层级不足三级、人数未达30人),属于行政违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与其他犯罪的竞合

若传销活动中伴随非法拘禁、诈骗、暴力伤害等行为,可能数罪并罚

证据收集

受害人可通过录音、转账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杨玉金律师

杨玉金律师

四川仁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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