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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 2025-08-31 11:01 标签: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既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条规定,组织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的量刑需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具体量刑规则如下:

一、基本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情形:首次实施、未直接煽动自杀、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情节特别严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多次组织邪教活动并致多人死亡;

导致被害人自杀或长期绝食、自残等极端行为致死;

引发社会恐慌、群体性事件等恶劣社会影响;

骗取巨额财物用于邪教活动并致人死亡。

情节较轻

犯罪情节较轻的(如积极退赃、及时救助被害人、未直接参与蒙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实务要点

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故意杀人罪区别:若邪教组织者直接煽动、胁迫他人自杀或杀害他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需数罪并罚。

与诈骗罪关联:若同时实施骗取财物行为致人死亡,需按《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数罪并罚

量刑考量因素

主观恶性:是否长期组织邪教活动、是否明知行为可能导致死亡后果;

客观危害:死亡人数、社会影响、是否阻断被害人正常治疗;

悔罪表现:是否赔偿损失、配合调查、主动解散邪教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符妙佳律师

符妙佳律师

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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