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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弄

婚姻家庭 2025-09-11 14:22 标签: 想离婚 对方不离 怎么弄
一、协议离婚优先尝试

协商谈判

目标: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民法典》第1076条)

优势:快速解除婚姻关系(需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登记)。

二、协议不成转诉讼离婚

首次起诉离婚

材料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需载明离婚诉求、财产及子女处理意见)、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

法院处理流程

(1)法院受理后组织调解,调解和好则诉讼终止;

(2)调解无效且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首次起诉可能判不离。

二次起诉的关键作用

时间要求:首次判不离后,双方继续分居满1年的,二次起诉应当判离(《民法典》第1079条)。

实务成功率:首次判不离后间隔6个月再次起诉,法院大概率支持离婚。

三、证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以下情形可争取首次起诉判离(需提交对应证据):

重婚或婚外同居:如配偶与他人长期同居的租房合同、聊天记录;

家暴或虐待: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

赌博、吸毒等恶习行政处罚决定书、戒毒所记录;

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分居协议、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凭证;

一方失踪:宣告失踪的法院判决书。

四、诉讼注意事项

庭审策略

冷静举证:避免情绪化陈述,围绕法定离婚条件举证;

分居期间行为规范:分居期间避免与异性密切接触,防止对方反诉过错。

财产与子女处理

财产保全: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子女抚养证据:提供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张向锋律师

张向锋律师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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