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犯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能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需综合残疾类型、犯罪情节等因素判断。以下分类说明:
一、刑事责任认定规则(一)不同类型残疾人的责任划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肢体残疾、聋哑人(非“又聋又哑”)、盲人以外其他残疾者,若无精神障碍,与普通人承担同等责任。
示例:肢体残疾人盗窃财物,若无其他特殊情节,量刑标准与普通人一致。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聋哑人/盲人:根据《刑法》第19条,可以(非必须)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适用条件:需达到“又聋又哑”或“双目失明”标准,且残疾直接影响其对犯罪行为的认知或控制能力。
案例:盲人因行动受限误伤他人,法院可能酌情减轻处罚。
精神障碍者:
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经司法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但需强制医疗;
部分丧失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需完全担责。
案例:叶某某某案中,虽患器质性精神分裂症样障碍,但犯罪时被认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故判处刑罚。
排除刑事责任
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不构成犯罪(《刑法》第18条)
(二)量刑考量核心因素犯罪性质与社会危害:
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从严,非暴力犯罪(如盗窃)可能从宽幅度更大;
悔罪表现: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直接影响刑罚幅度;
累犯与主观恶性:残疾人若系累犯或预谋犯罪,可能抵消从宽情节。
二、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赔偿:
犯罪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
特殊情形:若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受害人可申请司法救助。
行政处罚:
对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轻微殴打),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