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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重大疾病补偿标准是多少

婚姻家庭 2025-09-20 10:44 标签: 离婚 重大疾病 补偿

法律未设定统一的“重大疾病补偿标准”,但可通过以下方式保障患病方权益:

无过错方索赔:若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行为,可主张损害赔偿;

财产分割倾斜:患病方可要求在共同财产分割中多分;

离婚经济帮助:患病方生活困难的,对方有能力时需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处理规则一、过错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

若患病方因对方存在以下过错导致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含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 / 同居

家庭暴力 / 虐待

遗弃患病方

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等)。

金额标准:法院依据过错程度、实际损失(如医疗费)、当地经济水平等综合判定,无固定数额。

二、财产分割倾斜

婚后患病

患病导致生活困难或治疗费用消耗共同财产的,法院可在分割时酌情多分给患病方;

若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可对其少分或不分。

婚前隐瞒疾病

受害方可撤销婚姻(需在知道病情后1年内提出),并主张赔偿因婚姻产生的财产损失(如婚礼花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三、离婚经济帮助

适用条件:

患病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如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负担治疗费);

另一方有经济能力。

金额标准:双方协商或法院根据以下因素判定:

双方经济状况、负担能力;

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患病方后续治疗及康复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周霄律师

周霄律师

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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