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的核心要件
组织性:通过招募、雇佣、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即使卖淫者“自愿”,只要存在组织行为即可构罪。
人数要求:司法实践中,“多人”通常指三人及以上,但组织2人卖淫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需结合具体行为模式,如是否存在持续性控制或规模化经营)。
主观故意:明知是卖淫活动而故意组织,牟利目的非必要但常见。
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组织卖淫罪强调对卖淫活动的系统性控制(如安排场所、定价、管理收益);
介绍卖淫罪仅涉及牵线搭桥(偶尔性、非持续性),量刑较轻(五年以下)。
二、量刑标准与实务裁量基础量刑范围
组织2人卖淫且情节一般的,法院通常在 五年至七年区间内量刑,并处罚金。
参考案例:北京朱某某组织3人卖淫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案涉金额、持续时间等因素影响)。
从重处罚情节
涉及未成年人:刑期提升至十年以上;
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可能合并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
非法获利巨大(如超50万元)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传播性病、引发家庭破裂)。
从轻减轻情节
自首、认罪认罚:可减少基准刑20%-30%;
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减少刑期10%-40%;
初犯、偶犯:酌情从宽处理。
三、典型案例与辩护要点案例参考
案例1:张某组织2名成年女性卖淫,未使用暴力,主动退赔并认罪认罚,法院判处 五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罚金3万元;
案例2:李某组织2人卖淫,其中1人为未成年人,法院以“情节严重”判处 十二年有期徒刑,没收部分财产。
辩护策略
罪名定性争议:主张行为属于“介绍卖淫”而非“组织卖淫”,争取轻罪认定;
证据质证:核查卖淫人员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的合法性;
量刑协商:通过与检察院达成认罪认罚协议,争取最低刑期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1-17 09:17
虽然网络贷款的资金是电信诈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时也是诈骗罪的被骗资金。所以“黑吃黑”并非惩恶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的当然也要依法惩处。
2026-01-13 09:04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不服刑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是否开庭审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二审可能开庭也可能书面审理,主要取决于以下情形:
一、通常开庭审理的情形
存在重大争议
被告人、自诉人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检察院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必须开庭;
死刑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新证据或程序违法
案件涉及新证据提交、原审程序违法等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
2026-01-12 16:20
“无伤不能起诉”:侵权行为不要求实际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只要能证明对方故意殴打,即可主张赔礼道歉等责任。
“必须鉴定伤情”:未受伤则无需伤情鉴定,但需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证明殴打行为存在。
建议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必要时咨询律师完善起诉材料。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因此前期取证尤为关键。
2026-01-09 10:20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
限于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人员)。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客观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诊疗规范、制度或常规。
因果关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
损害结果:
须造成患者死亡或达到“严重损害”标准(如重伤、器官功能丧失等)。
2026-01-08 09:08
一、追诉时效的法律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规定,开设赌场罪属于持续犯,追诉时效应从最后一次开设行为结束时起算。例如:
若涉案行为的最后一次实施时间至立案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5年时追诉时效为5年),可主张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若未超过时效,则案件需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但需注意时效中断或延长情形(如逃避侦查、被害人控告等)。
关键点:需结合涉案行为的持续时间、终止时间及立案时间,精准计算是否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