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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未当庭宣判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25-10-23 10:07 标签: 开设 赌场 处理

开设赌场罪未当庭宣判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审查情况择期宣判,被告人及家属应配合司法程序并关注诉讼进展。具体处理建议如下:

一、案件处理流程解析

未当庭宣判的常见原因

案件复杂性:若涉及金额巨大(如流水超千万)、参与人数多、证据链争议(如电子数据真伪、证人证言矛盾)等,法院需进一步核查事实;

量刑争议点: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量刑情节需合议庭讨论;

法律适用争议:例如赌资认定标准、涉案金额与获利金额的区分等法律问题需进一步研判。

法院后续程序

合议庭将结合全案证据、被告人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综合评议;

若被告人在押,法院需在法定审限内宣判(普通程序一般为2个月,可延长至6个月);

可能判决结果包括:有罪量刑(刑期根据情节轻重)、适用缓刑或宣告无罪

二、被告方应对建议

保持程序配合

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配合法院补充调查或传唤;

若被取保候审,避免干扰证人、串供等行为。

主动争取量刑从宽

退赃退赔:退赃范围包括违法所得及涉案金额对应的非法收益,退赔态度可能减轻刑罚;

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争取从宽处理;

提交有利证据:如参与程度低、未直接获利等证据,需及时通过律师提交。

委托律师介入

律师可阅卷了解指控证据,分析证据合法性及证明力(如流水记录是否完整);

针对争议点(如“情节严重”认定)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轻判或缓刑。

三、量刑关键因素

||一般情节|情节严重| |附加刑|均需并处罚金|

|:---|:---|:---|

|刑期范围|5年以下|5-10年|

|认定标准|流水超30万、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等|流水超千万、非法获利超百万、招揽未成年人参赌等|

⚠️注意:若存在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刑期可下调20%-50%;反之,若为主犯、拒不退赃,可能顶格量刑。

实务提示

羁押期限计算:判决前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羁押1日=刑期1日);

财产处置:赌资、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查封财产可能没收;

上诉权:若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提出上诉。

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针对性制定辩护策略,避免因程序疏漏导致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江庆欣律师

江庆欣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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