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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中放风的人如何定罪

刑事辩护 2025-11-07 09:56 标签: 聚众 赌博 放风

在聚众赌博案件中,负责放风的人员通常被认定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从犯),根据其参与程度、作用大小等情节,依法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量刑一般轻于主犯。

详细分析一、罪名认定与责任划分

共犯性质

放风者在聚众赌博中虽未直接参与赌博行为,但通过提供望风、通风报信等帮助,客观上协助赌博活动的隐蔽性和持续性,构成《刑法》上的共同犯罪(从犯)。

主从犯量刑差异

主犯(组织、策划者)通常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放风者作为从犯,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及获利情况,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例如,仅偶尔参与放风且未获利者可能适用缓刑或治安处罚,而长期参与或对犯罪完成起关键作用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刑期低于主犯。

二、量刑依据与影响因素

核心考量因素

参与程度:放风次数、时长及对赌博活动的实际帮助效果;

获利情况:是否收取报酬及金额大小;

情节轻重:是否导致警方抓捕失败、是否涉及跨境赌博等加重情节;

悔罪表现: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可从宽处理。

处罚类型

刑事处罚:若构成赌博罪,通常量刑范围为拘役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处罚:情节轻微未达犯罪标准的,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15日拘留、500-3000元罚款。

三、争议解决与实务要点

司法实践倾向

放风者若仅提供偶然帮助且未获利,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若长期为赌博团伙放风、规避执法,则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刑期根据具体作用在1年以下至2年不等。

辩护关键点

主张“辅助作用”,通过证据证明参与程度低、未直接促成赌博实施;

争取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或通过退赃、赔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

建议

若涉及此类案件,应及时固定参与时间、获利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不利后果;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个案情节(如是否首次参与、有无前科)制定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段洪意律师

段洪意律师

北京市浩天信和(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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