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条是对方未履行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就应当支付给你的财产份额折价补偿出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种欠条是双方对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确认,合法有效,你有权要求对方按欠条约定支付款项。
2. 基于真实民间借贷产生的欠条如果欠条是对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你借款,离婚后就该借款出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只要借贷事实真实存在,该欠条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你有权要求对方还款。
3. 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欠条如果对方是在你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欠条,或者欠条本身是为了规避债务、逃避分割共同财产,违背双方真实意愿的,你或者对方都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欠条无效。
二、你需要做好的风险防范准备固定基础证据:妥善保管欠条原件,同时留存对应欠条产生原因的佐证材料:如果是财产分割欠款,补充保存离婚协议、沟通协商的聊天记录、录音;如果是借贷欠款,补充保存转账记录、款项交付凭证等,避免只有孤证无法被法院支持。
确认履行期限:欠条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计算3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的保护期限,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过期丧失胜诉权。
先协商再起诉:你可以先主动和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拒绝还款、拖延不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6-09-17 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仅对债权转让的禁止情形作出规定,未对转让对价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转让合法债权。
2026-09-17 09:35
2026-09-17 09:18
2026-09-15 11:18
根据法律对保证责任的不同规定,您需要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保证:
一般保证
如果您和债权人明确约定,只有在借款人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还钱之后,您才需要承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您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仲裁借款人、并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债务,才可以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您可以直接拒绝债权人直接要求您偿债的请求。
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您明确约定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法律都会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清偿债务,您无法拒绝。
2026-09-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