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均主张直接抚养孩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一方存在下列情形的,法院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丧失生育能力优势: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稳定生活环境优势: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子女数量优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对方不适抚养优势:子女随己方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有酗酒、吸毒、家暴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特殊优先考虑情形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可以作为该方获得抚养权的优先条件。
实操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建议先和对方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仅效率更高,也能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心理伤害;
提前准备优势证据: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起诉,提前整理好能证明你抚养优势的材料,比如稳定收入证明、固定住所证明、孩子长期随你生活的凭证(就学接送记录、日常就医记录、社区/学校证明、邻居证言等);
固定不利证据:如果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提前整理好对应证据(如患病诊断、不良嗜好记录、家暴报警记录等)提交法院,方便法官裁判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026-10-31 10:11
很多人在自行约定房产赠与事宜时,都会担心这类没有经过官方流程的协议是否能得到法律认可。
私下签署的房产赠与协议,只要满足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本身是具备合同层面的法律效力的,但这不代表房产所有权已经完成了合法转移。
从法律规定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意味着,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赠与房产拥有合法处分权,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哪怕是双方私下手写签署,这份赠与协议在合同效力层面就是合法有效的,对签署双方都具有合同约束力。
2026-10-30 16:06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全国通用的法律框架下,普通自然人目前并不具备申请破产的法定主体资格。根据现行有效法律规定,我国破产制度的适用范围目前仅覆盖具备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仅当债务人(企业法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时,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生效,现行有效)第四条进一步明确:“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也就是说,普通个人无法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来豁免自身债务。
2026-10-29 13: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10-29 13:50
如果该钱款是您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是其他依法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您配偶是该借贷关系的唯一债权人,您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原则上无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此时,您可以与配偶协商,由其自行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2026-10-28 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顺序清偿:法规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