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销执照其房产能出租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解散清算期间,公司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如果出租房屋与清算无关的,不得出租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仍营业后果谁承担
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
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
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前,公司的经营资格已归于消灭,但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应以公司名义承担。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些公司或个体工商,在营业期届满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注销或依法办理存续手续,继续长时间经营的,一经工商行政机关查获,需要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届时公司股东或负责人需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6-06-10 08:36
民事案件一审胜诉后,不存在固定的“转刑事立案”期限,能否启动刑事立案、什么时候启动,核心取决于案件是否确实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启动刑事立案的具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前提:民事转刑事的两种常见情形
民事案件转换为刑事立案,本质是原本的民事纠纷中发现了符合《刑事诉讼法》要求的犯罪线索,并非只要一审胜诉就必然可以转刑事,实践中分两种情况:
法院审理阶段主动发现犯罪线索:如果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在过程中(包括一审判决作出前后),发现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线索,会依职权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由刑侦机关审查是否立案。
2026-06-08 14:34
2026-06-08 10:03
合同姓名与签字不一致,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效力需要结合签字人身份、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具体判断:
核心判断标准:合同有效的法定要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与签字不一致只是形式瑕疵,不会直接否定合同效力,核心判断依据是签字人是否是实际缔约主体、是否作出了真实缔约意思表示。
2026-06-02 14:49
判断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核心在于医院的劝回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是否造成了产妇或胎儿的损害后果,结合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2026-05-31 15:53
合同形式的合法性认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属于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对应的电子印章作为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符合法律对合同签章形式的基础要求。
电子签章的效力规则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