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老人没钱能否暂缓
赡养老人没钱能否暂缓法律中未作出规定,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故父母可以起诉子女要赡养费。但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父母起诉也是无补无事。若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已成年的,且有赡养能力的,建议要求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继父离婚后能否主张继子赡养
继父离婚后,能主张继子赡养。
(一)、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能相互虐待和歧视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能相互虐待和歧视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因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而形成的单纯的姻亲关系,而且也包括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二)、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主要是指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拟制血亲关系的情况。但这种拟制血亲关系又和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有所不同,它不以解除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前提。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不仅要保证继子女的生活所需,而且要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未成年的继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养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3)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继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时,继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026-10-31 09:23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10-30 09:00
如果您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限制情形,随时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若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2026-10-30 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您的情况满足以上四点,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10-30 08:41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彩礼是基于婚约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特殊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需以离婚为条件)、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的情形下,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退彩礼本质上是对基于婚约的赠与财产的返还,核心是要证明这笔转账的用途是“返还彩礼”,而非其他经济往来。
2026-10-29 09:05
重婚罪的刑事诉讼与离婚诉讼分属刑事、民事两类独立的司法程序,无法在重婚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直接一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您可以在提起重婚罪刑事自诉(或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推进重婚罪公诉程序)的同时,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类诉讼基于同一重婚事实的,法院通常会协调关联审理,不会影响您的实体权利主张。
从程序规则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重婚案属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您作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重婚刑事责任。但刑事诉讼的核心审理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进而决定是否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离婚诉讼是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身份与财产权益的纠纷,两类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法律、裁判规则完全独立,刑事审判庭没有权限在审理重婚罪的过程中直接对离婚的民事诉求作出裁判。同时,根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受理范畴,因此无法在刑事程序中一并提出离婚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