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能否向次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次承租人违反次租赁合同约定时,承租人可以向次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二房东的资格
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相比于原房东,确认二房东的主体资格时,还要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并且,对方若是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就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转租权。
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或是双方对此并无约定的,那么,承租人要坚持租房的,可以找原房东、二房东三人一起协商。
审查了二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物业维修基金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