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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没交完公司能否注销

公司法务 2022-01-10 10:19 标签: 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没交完公司能否注销

注册资本没交完在公司没有外债的情形下可以注销。

如果有外债的,需要把对外的欠款清偿结束后才可以去申请注销流程;注册资本是公司的出资,注册资本未交完,是指股东未如实出资;现在对于注册资金这块一般都是认缴制,但这里的认缴制并不是说可以不缴的,而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公司如果对外欠款了,股东就需要就其注册资本来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是不可避免的。

二、公司注销注意事项

1、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

(1)未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2)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但分支机构与隶属企业均为同一登记机关的,可以同时申请注销登记;

(3)有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先行办理股权或出资份额的转让变更登记;

4、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孙昊律师

孙昊律师

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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