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减资材料需要哪些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有限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
3、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4、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7、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6-01-06 16:05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民事行为后果最终由总公司兜底。企业在设立分公司时需严格依法登记,并加强对分公司的合规管理,避免因分公司的违规行为牵连总公司。
2025-12-20 16:27
法人挪用公司股票属于严重侵害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及公司治理程序综合处理。具体路径包括收集证据、内部追责、报案追究刑责,并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股票或索赔损失。
具体处理步骤与法律依据
一、紧急应对与证据固定
保全股票权属证据
核查股票登记记录:调取公司证券账户交易明细、股权登记簿,确认股票被挪用的时间、数量及流向;
保存书面凭证:如股票交易协议、转账记录、法人签署的违规文件等;
电子证据备份:邮件、聊天记录、系统操作日志等(需公证保全)。
2025-12-20 11:03
个人独资公司监事的连带责任与其履职行为直接相关。若无违法行为,原则上无需担责;若存在过错或参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则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监事履职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2025-12-20 11:02
公司出事主要由法人独立担责,法定代表人仅在过错行为或特定违法情形下承担责任。建议法定代表人履职时严守法律底线,保留履职合规证据,降低法律风险。
2025-12-20 11:01
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申请财产保全、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或申请破产清算等法律手段应对公司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行为,核心在于及时固定证据、阻断资产流失并确保执行到位。